• 孙哲明|电子商务中的个人信息财产利益保护 1、法益保护说认为,个人信息是受法律保护的利益,个人信息本身即作为法律保护的直接客体。支持此观点的学者主要从法律条文出发,认为“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”这一表述根据法律规范的文义解释应当理解为“个人信息”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客体。2、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正式实施,强化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系统保护。3、一般保护义务。应当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、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,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...

    分类:素质提升 阅读:65 次 评论:0 发布时间:2024-04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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